法务专栏

3.15消费者权益日看各国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

2010年03月15日  转摘自:《新华网》

  今天是3月15号,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消费者权益几乎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。那么如何保护我们的权益呢?世界各国都有各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,包括制定相关法律、加强质量检验和设立专门机构等。下面我们连线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美国、日本、比利时、瑞士、德国、法国、英国等站记者,请他们谈一谈这些国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?

    1960年,英国和美国、澳大利亚、比利时、荷兰等5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一起发起组织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,英国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。英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名字叫做which,其会员超过了100万,在全世界列第二位。它的宗旨就是以团体的力量去替个体的消费者争取利益。这个组织出版有5本杂志,20本书,12种免费指导性读物,每年对2600多种产品进行检验评判,并且通过网站、电话等形式,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咨询、法律服务。这个组织平时关注的领域就是跟英国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、健康、个人理财等,比较突出的有打击向青少年推销垃圾食品、不正当的银行收费,也对全球性的公共事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,比如去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,WHICH也派出代表,从消费者的角度向全球代表表达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。

    法国一共有18个国家级的消费者组织。他们在全国分布广泛,一共有800多家分支机构。这18家“消协”分为三大类,第一类是全国性协会,规模和影响都比较大;第二类是为特定类型的家庭提供服务的协会;第三类是作为工会分支的消费者组织。那么除了18家“消协”之外,法国还有一家消费者研究院。这所研究院实际上属于公共机构性质,主要做与消费有关的调查统计工作。 

    法国的“消协”主要履行的是调解的职能,它并不赞成消费者与企业对簿公堂。因为消费者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,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如果单枪匹马地与企业打官司,别说赢的几率很小,就是赢了官司也会耗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。但是“消协”就不同了,企业害怕“消协”的影响力和社会舆论,所以“消协”出面调解斡旋,往往更容易解决问题。

    在法国,在互联网和住房等领域出现的消费纠纷目前比较多。比如有的用户向互联网公司交纳了有关费用后,却未能得到相应的服务。这个时候就由“消协”出面,让互联网公司尽快履行他们的承诺,提供相应的服务,同时给用户赔付相应的补偿金。

(总裁室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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