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务专栏

【普法讲座】侵权责任法讲座

2010年06月08日

一、   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
(一)民法通则
(二)产品质量法
(三)消费者权益保护法
(四)物权法
(五)知识产权法
(六)高法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》
(七)高法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(八)高法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二、   侵权责任法的结构、特征与调整范围
(一)结构
(二)特征:保障私权(核心)、采用英美法系侵权的立法模式单独成法、突出了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人身权益、规定了恶意产品侵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、民事赔偿优先
(三)调整范围(第二条)
三、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
(一)过错原则(混合过错)
(二)无过错原则(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)
(三)推定过错
(四)公平原则
四、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类型、方式、抗辩事由
(一)构成要件
1、主体(一般主体、特殊主体)
2、客体
3、主观方面
4、客观方面
(二)责任类型
1、监护人责任、2、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、3、用人者责任、4、网络侵权责任、5、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、6、学生伤害事故责任、7、产品责任、8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、9、医疗责任、10、环境污染责任、11、高度危险责任、12、饲养动物责任、13、物件损害责任;
(三)责任方式(第十五条)
(四)责任型态
1、自己责任(36、37。1)2、对人替代责任(32、34、35、54、57)3、连带责任(13、14)4、按份责任(12、67、87)5、不真正连带责任(43、68、83、44、85、86)6、补充责任(32。2、34。2、37。2、40)7、相应责任(35、49、60。2)8、适当责任(30、31)9、分担责任(72、73、78、76)10垫付责任(52、53)
(五)抗辩事由(第三章)
五、人身损害赔责任的认定与处理
(一)共同侵权(共同危险行为)的认定
1、共同故意
2、共同过失
3、竞合
(二)学生伤害事故的人身损害赔
(三)工伤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
六、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规定的解读
七、其它
(一)医疗损害责任
1、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(无后果无责任)
2、举证负责任的分配(过错)
3、医疗机构的免责条款
(二)高空坠物
(三)动物伤人
(四)环境污染
(五)个人用工与劳务派遣
八、诉讼时效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讲授人:汪翊(2010-5-28)

(行政事务部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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